• 置换规则

第一条【宗旨】
为更好的贯彻职业教育的精神,突出学院“校企合作”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,丰富学生的课业内容,培养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,在学院学年学分制的教学管理模式基础上,根据学院各专业培养计划实施的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

第二条 【适用范围】
凡是合作院校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专业、软件外包、物联网专业及现代金融与财务专业方向的大四学生均可报名申请。


第三条 【置换原则】
青岛英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是国家“十一五”关于“我国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”国家课题的创新和实践者,也是山东省和青岛市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。根据企业需求,强化高校实践教学能力,通过课程改革、企业实训实习、创新创业创客等服务,全方位服务学生、高校、企业和政府,共同打造高素质创新型人才。其发展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就是:学为有用、适用、实用。为了更好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,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质,在选修学分上增加职业认证、社团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获奖作品等项目。


第四条 【置换内容】
学生在我校专业所修必修课程与高校所修课程类别及课程内容(名称)相同或相近,学分相同,学生可申请免修该门必修课程。
经上述方法认定或置换的课程,其成绩按我校该门课程的成绩记载方式记载:
①、若高层次学校所修课程成绩记载方式与我校相同,则直接记载。
②、 若高层次学校所修课程成绩记载方式与我校不相同时,按我院成绩计算办法进行转换后记载:(即优秀:100—85、良好:84—75、及格:74—60、不及格:小于60分)


第五条 【附则】
1、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青岛英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
2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